作为一个企业,就像一个人一样在社会中时刻都会扮演着几个角色,是供应商的同时又会是采购商,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上帝。作为一个供应商来说,也许大家都会尽最大努力和浑身解数来扮好供应商这一角色,但是,若是作为一个采购商,不见得都能很完美地展现自己的企业形象和企业素质。
在大家的眼里,供应商也许就应该是一副时刻陪着笑脸维诺是从的奴才相,一个只是请客吃饭、给回扣的角色,而作为采购商的上帝就应该刻板着一副冷冰冰的尊容,指指点点高高在上的大爷。同是一个企业,为什么就可以在角色不同的瞬间而态度却是冰火两重天呢?!人人为我,我为人人,在别人为你服务的同时你也在为别人服务,大家无论身处何种角色为什么就不能平易近人一点呢?
就在这个月的上旬,我们给一家总部在深圳分厂在福建的客户出了一个烤箱,额定温度是400度,出货前曾经过了两次试温,在第一次试温时升温太慢,经过修改和增大发热功率后,经再次试温18分钟成功升到了400度,加班是连续的,虽然疲劳在身,但能够看到满意的结果,师傅们的脸上还是写满了快意。第二天送到了客户那里,由于对方的电工没在,客户方代表说等试好后打电话给我们再去收余款,当时送货的张先生也就爽快地答应了。大概过了两三天客户那里还是没有动静,张先生就打电话过去,客户说要等送到福建试用后再给付款,张先生没考虑也就答应了,因为他明白,试过机的产品自己心里有谱,没问题就是再试用一个月也不会有什么问题的。
但天有不测风云啊,不出十天,等张先生打电话给客户时,客户说烤箱里面着火了,说把一个烤箱烧得是面目全非,张先生当时就懵了,心想不会伤到人吧,好在客户说只是烤箱其它没问题,张先生也就松了一口气。当时,张先生就把参与制作那台烤箱的师傅叫到办公室,进行了询问,结果是烤箱内没有任何可燃物,连接发热管的是6平方的高温线,其它的都是金属板材,一般电烤箱起火都是电控部分,若是使用的电控配件功率小了会起热,严重的就会引起火灾,可这是在烤箱内部起的火,根据客户发过来的图片也可以看出或是在电烤箱内部引起的。再根据客户说的当时才升温到265度,不可能是烤箱引起的,再根据客户提供说当时烤箱内的被烤产品是表带,那么会不会是表带引起的着火呢?当张先生打电话给客户了解情况时,客户说不可能,表带是硅胶的,可据张先生了解,即使是硅胶材料,当温度超过250度也是有危险的,但现在客户方否认是自己的责任。
张先生看这个事情不好处理,就上报了总经理,总经理听过事情的来龙去脉,当即决定,无论是责任在哪方,这次我方无条件负责维修,客户的烤箱托运费由我方出。张先生虽然不服,但总经理做出了决定也不好再说了,只好和客户如实说了,可客户说从福建那里托运到深圳运费要1000,不可能啊,张先生吃惊之余马上否定,因为前些天我们发往安徽阜阳的一个同样大的烤箱才用了290元,就是贵一点但也不至于那么离谱啊。张先生随即和客户说运费没那么贵的,可以再找找物流的。但客户说你们若说贵就自己联系吧,福建的公司地址可以给我们,天哪!若是有解决问题的诚意至于如此吗?我们再怎么熟有你们在福建的公司熟吗?找家便宜一点的物流有那么难吗?290不行,390、490甚至590、690都行啊,为什么非要盯着1000呢?本来总经理说运费可以从货款里扣,但客户说运费必须有我们付现金。
尊贵的上帝啊,问题是出在我们的烤箱里,但具体责任并没有查清就是我们的责任啊,再说了虽然责任没有查清在哪一方,我们也已经答应承担责任,即使如此难道我们就没有一点讲条件的权利吗?运费再贵我们都应该承担吗?难道说运费从货款里扣的提议过分了吗?